故事十 金融机构的恢复和建立

发布者:李宏伟发布时间:2021-09-10浏览次数:17

       我国金融改革的首要工作是恢复和建立多种金融机构。

       1.更好地管理运用农业贷款,支援农业建设,1979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恢复中国农业银行的通知》,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于同年3月正式恢复,并陆续建立了分支机构。在农业银行的领导下,农村信用合作社逐步得到恢复和加强,得到了迅速发展。



恢复的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办公地点,西交民巷27号(大清银行旧址)

       2.适应对外开放和国际金融业务发展,同年3月,中国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设出来,同时批准设立国家外汇管理局来管理全国外汇。两者均直属国务院领导,由人行代管,对外两块牌子,对内为一个机构。



1979年,国务院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上重申中国银行外汇外贸专业银行的地位和性质不变

(图片由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提供)

       3.1979年8月,中国建设银行正式从财政部分离,成为一家独立的银行,直属于国务院。

       4.同年11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重新建立。

       5.第一个城市信用合作社于河南省漯河县成立。

       6.1980年,中国恢复了在世界银行的席位,为利用好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中国投资银行于1981年12月在北京成立,成立时作为办理世界银行中小项目贷款的中介金融机构,并逐步发展成为向国外筹集建设资金、办理投资信贷的专业银行。



中国投资银行概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