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二十四 CEPA

发布者:李宏伟发布时间:2021-09-24浏览次数:24

       为了促进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经济的共同繁荣与发展,加强双方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贸联系,2003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并实施。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签署仪式(图片来源:网络)

       CEPA是内地与港澳地区制度性合作的新路径,是内地与港澳经贸交流与合作的重要里程碑,是国家主体与香港、澳门单独关税区之间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也是内地第一个全面实施的自由贸易协议(与香港)。该协议指出,内地和香港从200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安排下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具体承诺,并将通过不断扩大相互间的开放,充实CEPA的内容。之后,又陆续签署了多个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