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十九 中国人民银行九大分行
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实行机构改革,以增强央行的独立性,减少地方政府对央行地方分支机构在制定货币政策以及银行监管方面的干预。10月17日,国务院决定撤销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在9个中心城市设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根据地域关联性、经济金融总量和金融监管的需要,考虑到中国地区差异大的特征,央行改革时参照了美联储13个大区行的模式,撤销31个央行省级分行,成立九大区行,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分别是天津分行、沈阳分行、上海分行、南京分行、济南分行、武汉分行、广州分行、成都分行、西安分行以及北京和重庆两家营业管理部。其中,管辖上海、浙江、福建两省一市的上海分行于1998年11月18日挂牌,1999年1月1日正式成立,是全国第一个成立的大分行。
图为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及下辖省会(省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